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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大調第21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53。第一樂章
《致遠方的愛人》
F大調第16號絃樂四重奏,作品135。第三、四樂章
C小調第32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111。第二樂章
D小調第九號交響曲「合唱」,作品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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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繪貝多芬終章暨年終祈福 - 樂曲現聲導聆
導聆人:鋼琴家 諸大明
根據歷史文獻考證,貝多芬一生當中大約演奏過14台鋼琴。貝多芬的《第12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53》,是獻給他一個長期的好友兼贊助者,更是他亦師亦友的的指導:貴族華德斯坦。華德斯坦本身也很喜歡音樂,並且從事作曲及演奏。1803年,貝多芬在維也納從從華德斯坦(Waldstein)獲得一架新的鋼琴,這架新鋼琴對貝多芬而言具有重大意義,因為他過去所擁有的鋼琴都只有五個八度,但新鋼琴之音域超過以往範圍,而對其作品產生了影響。
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分為三個時期:早期、中期、晚期。中期的劃分通常是在作品22以後,由作品26開始。這個時期的貝多芬曾信給其出版商,說道:「從現在開始,我要走一條新的路。」這正是貝多芬的創造性、創作精神泉源最旺盛之時。在作品26,他突破了過往奏鳴曲以快板為第一樂章的慣例;作品27之2(即眾所皆知的「月光奏鳴曲」)則完全是間奏曲或是序曲,甚至影響到了19世紀末、20世紀初的德布西(Debussy)。作品31之2〈暴風雨〉中,巨大的衝突、極烈的戲劇性,都是貝多芬中期非常重要的創作特徵。
貝多芬的音樂以節奏、時間、動力,呈現出對生命的堅持。在〈作品21〉的第一樂章,展現了出他中時期的重要特徵。這首樂曲的起始處,彷如在黑暗夜空當中劃出了一道新的光線,因此也曾經有出版商或其他音樂評論家將之譯為「曙光」或是「黎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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